成都市龍泉驛區中醫醫院關于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公示
國務院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滿足人民群眾就醫需求,現將成都市龍泉驛區中醫醫院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公示如下:
附件:
2、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3部門關于轉發《關于放開公立醫療機構部份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的通知(成發改收費【2017】17號)(2017年1月11日起執行)
3、市發改委 市衛計委 市人社局關于成都市管公立醫療機構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同步調整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退知(成發改收費〔2018〕810號)
4、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成都市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成醫保發〔2019〕23 號)(2019年10月11日發文)
5、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新增醫療服務項目試行價格的通知(成醫保函〔2020〕103號)
6、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市管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結構調整的通知(成醫保辦【2020】62號)(2020年12月2日發文、2020年12月20日執行)
7、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川醫保規〔2021〕13號)(2021年6月21日執行)
8、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成都市144項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2022〕—170)(2022年3月17日發文,2022年4月5日起執行)
9、四川省醫療保障局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醫療救治組關于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川醫保規〔2022〕7號)(2022年5月27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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